近日,三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和三亞市財政局發布《關于新冠肺炎疫情期間創業擔保貸款支持小微企業有關問題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明確將個體工商戶納入小微企業創業擔保貸款范疇。申請小微企業創業擔保貸款的個體工商戶,貸款額度最高不超過300萬元。
《通知》顯示,自發文之日起至2023年3月31日,在三亞注冊并正常經營1年以上,符合小微企業劃分標準的個體工商戶均可申請。申請條件要求,從貸款申請時間起算,往前兩年內新招用符合創業擔保貸款申請條件的人員,數量達到個體工商戶現有在職職工人數10%(超過100人的達到5%)并簽訂1年以上勞動合同;信用記錄良好,無嚴重違法違規信用記錄。
貸款利率及貼息比率,申請小微企業創業擔保貸款的個體工商戶,貸款額度最高不超過300萬元,期限最長不超過2年。貸款到期前可申請展期1次,展期最長為1年。創業擔保貸款利率按一年期市場報價利率(LPR)+150BP執行,一年期(LPR)-150BP以下部分,由借款人承擔,剩余部分由財政給予貼息。
另外,小微企業主可通過郵儲銀行三亞分行、三亞農村商業銀行、海南銀行三亞分行等三家銀行的網點申請小微企業創業擔保貸款。自今年10月11日起至明年3月31日,小微企業法人代表或實際控制人在所在企業授權后,可代表所在企業申請小微企業創業擔保貸款。(海財經編輯)
關鍵詞: 小微企業創業 貸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