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財經·證券導報9月20日訊(記者 康景林)2022年9月15日,中國證監會海南監管局(下稱:海南證監局)在其官網上發布《關于防范“莫桑比克國際證券交易所”相關“境外上市”活動的風險提示》:據了解,截至目前,莫桑比克共和國沒有相關機構所宣傳的“莫桑比克國際證券交易所”。提醒公眾防范不法分子通過“境外上市”、轉讓“原始股”等虛假宣傳、非法證券活動騙取錢財。這是該局自2021年12月以來,再次對此類事件敲響警鐘!
同日,海南省地方金融監督管理局也在其官微中發布《關于莫桑比克國際證券交易所關聯活動的風險提示》,“據了解,莫桑比克共和國沒有所宣稱的‘莫桑比克國際證券交易所’”。
早在2021年12月16日,中國證監會海南監管局與海南省地方金融監督管理局聯合發布《風險提示》稱:近期,有相關公司宣傳“莫桑比克國際證券交易所”在??趻炫撇⑦M行市場推廣,宣稱可以介紹企業直接到莫桑比克上市。提醒廣大企業和投資者提高風險防范意識,遠離非法證券活動,以免遭受財產損失。如因參與非法證券活動被騙,請及時向公安機關報案。提示中,特別強調“截至目前,境外交易所設立的駐華代表處名錄中無‘莫桑比克國際證券交易所’”。
然而,一年來,此類非法證券活動一直沒有停止。
《中國證券報》在2022年9月19日報道稱:近日,有所謂中介機構在海南、廣西等地舉辦新聞發布會、推介會、論壇等活動,宣稱“莫桑比克國際證券交易所”已在境內設立代表處并獲得境外證券公司授權,可以保薦公司到“莫桑比克國際證券交易所”等境外交易所上市,收取上市費用,并出具“保薦函”“受理函”。一些公司發布新聞稿、公眾號文章或舉行線下見面會,宣稱獲得了“莫桑比克國際證券交易所”批準,即將主板上市,大股東將轉讓“原始股”進行融資;或者宣稱回饋客戶,客戶購買產品獲得積分可以兌換成“原始股”,一旦公司上市,可獲得高額回報。
海財經·證券導報記者梳理了相關法律法規:根據《證券法》及中國證監會相關規定,境外證券交易所駐華代表機構應向所在地中國證監會派出機構備案,境內企業直接或者間接到境外發行證券應當符合國務院的有關規定。境外交易所在中國境內開展市場介紹等活動前應當依法設立駐華代表機構;
未經依法注冊向境內公眾發行或轉讓股票是違法行為,相關公司及其大股東在境內公開發行或轉讓“原始股”涉嫌非法發行股票活動。上述以境外上市為噱頭宣傳推介、誘導公眾購買“原始股”的中介機構,涉嫌非法經營證券業務或詐騙活動。
兩年內先后兩份《風險提示》中,海南證監局兩次提示:截至目前,境外交易所設立的駐華代表處名錄中無“莫桑比克國際證券交易所”。
海南證監局提醒廣大市場主體和投資者提高風險防范意識,謹慎識別風險,保持理性投資,防范不法分子通過“境外上市”、轉讓“原始股”等虛假宣傳、非法證券活動騙取錢財。如發現上當受騙,請及時向屬地公安機關報案。
海財經·證券導報記者采訪??诙辔毁Y深券商界人士,他們提醒投資者:一旦涉及境外上市公司的投資,首先要查詢是否經證監會批準。另外,此“上市”非彼“上市”,涉嫌欺詐機構提及的“上市”并非投資者通常理解的上市,至于轉讓原始股更要睜大眼睛。
關鍵詞: 海南證監局 境外上市